• 2022-06-29 11:5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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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大众号音讯Free URL shortening,近来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台州市原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原局长伍建利纳贿、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定,对伍建利所犯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四十万元;对伍建利退出的纳贿违法所得242.482377万元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      此前,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揭露开庭审理于2021年11月21日作出一审判定,以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徇私枉法罪判处伍建利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分金人民币四十万元;持续追缴伍建利纳贿违法所得242.482377万元。宣判后,伍建利不服判定,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。

    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。合议庭查阅了卷宗资料,查看了一审庭审录像,检查了伍建利的上诉资料及其辩解人的辩解资料,听取伍建利上诉理由和二审辩解人的辩解定见,听取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阅卷检查定见,并将伍建利二审期间检举别人违法的头绪移送相关办案单位核对,依法充沛保证了伍建利的诉讼权力。

      伍建利在二审审理期间,书面声明撤回其间关于无罪的上诉理由,屡次提交自愿认罪认罚陈述,供认其犯有一审判定确定的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,并在辩解人的见证下签署了《自愿认罪认罚承诺书》,退出了纳贿违法所得242.482377万元。伍建利在认罪悔过资猜中反思,其犯下各种罪过的本源在于党性损失,忽视政治理论学习,无视党的纪律和规则,经不起物质利益引诱、市场经济检测,沉浸在之前的荣誉之中,思维狭窄,自私自利,将个人的言行置于党和人民监督之外,全部结果皆自取其祸。伍建利恳求二审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分。

    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理以为,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确定上诉人伍建利犯纳贿罪、滥用职权罪、徇私枉法罪的事实清楚,依据的确、充沛,科罪和适用法律正确,量刑恰当,审判程序合法。鉴于上诉人伍建利在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,退出纳贿违法所得,有悔罪体现,对其可依法酌情从轻处分。遂作出上述判定。

    原标题:自愿认罪认罚 浙江台州市原副市长伍建利二审获刑六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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